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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震是重大天然災害之一,由地震資料統計顯示,大多數地震發生在三條主要地帶:環太平洋地震帶、歐亞地震帶、中洋脊地震帶上,其中又以環太平洋地震帶所發生的地震最多,佔全世界地震總數百分之七十以上。就災害性地震而言,全球每年發生170個規模大於6.0的地震,亦級平均每兩、三天即可能發生一個導致災害之地震。
         台灣位於環太平洋地震帶上,第頻繁。根據過去的地震資料顯示,強烈地震的發生次數也不少。中央氣象局分析過去九十年在台灣地區所發生的地震資料,平均每年發生2,200次以上之地震(1994~1997年,每年頻均有15,000次,此乃因中央氣象局更新地震網觀測設備提昇監測能力所致),其中多數無感地震,至於有感地震每年頻均約為214次。在地震的分布方面,以東部地震帶、東北部地震帶及西部地震帶為主,其中西部地震帶及東北部地震帶內大多為淺層第震,而東住第鎮代除淺層地震帶外,上有深層地震。另就害性地震資料統計分析,台灣地區頻均每年可能發生一次災害性地震。
         從計幾年的重大災害性地震如19891018日舊金山大地震、1994117日洛杉磯大地震及1995117日日本神戶大地震所留下慘痛的災害來看,這些都市型態的地震災害,因地震振動而直接造成的人員傷亡數及損失相當有限,反倒是人為建築因無法承受地震的振動而倒塌,或因人們缺乏防震觀念間接闊地大了災情,例如火災就是鑄成重大損失的主要因素之一。是故,我們建議居住於地震帶上的每一個人,應對地震多所了解,以期能在地震前有完善的準備,地震時能適時適地應付,地震後有妥善的因應對策,即可讓地震災害減至最低程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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