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教署建置「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學生學習歷程資料庫」,目的在完 整記錄學生在學期間的學習軌跡。收整的資料內容,除了學生的學 業表現,亦包含非學業上的成果表現,以補強考試無法呈現的學習 成果。收集資料如下: 1.基本資料:學生身分識別。由學校於每學期規定時間內登錄及檢 核。 2.修課紀錄:學生修習科目及學業成 績。由學校於每學期規定時間內 登錄及檢核(美術課所作之畫作作品亦可做為 建築系佐證之用)。 3.課程學習成果:學生在課堂上的實作作品、書面報告等。每學期至 多上傳 3 件,為提高資料可信度,必須經任課老師認證(老師僅需認 證學生課程學習成果是否為課程中所產出,毋須給予評分或評論)。 4.多元表現:如幹部經歷、競賽成果、 檢定證照、志工服務、營隊、 研習、個人創作或發明等,上傳檔案格式不限。 學生每學年至多登 錄 10 項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