跳到主要內容

國一新生入學資訊 / 歷史資料 / 國中部106學年度新生入學資格舉證日期公告

本校國中部106學年度新生入學資格舉證日期公告
 發佈單位 : 教務處發佈人員 : 註冊組長 陳巨峰發佈時間 : 2017-03-30 09:13:35 
 
附件 :

敬愛的家長您好:

    本校近來急劇增班,教室嚴重不足,因各國小報送之應屆畢業生名冊總數遠超過本校現有教室容量,依據「臺中市公立國民中小學新生分發及入學實施要點」第三點及第四點規定:「國民中小學學生入學就讀,以設籍且實際居住於學區內之學齡學生為對象。」「學生數超額之學校,審查學生入學資格時,應核對房屋所有權狀正本、經法院公證之租賃契約正本或其他足資證明之實際居住之文件。」故本校僅得招收設籍並有實際居住事實之學生,寄居及無居住事實者,請逕向實際居住地之學區國中報到,辦理入學。

    依本校招生委員會制訂之「東山高中國中部新生入學辦法」(註1),非本校學區畢業國小(註2)之國小畢業生,皆需進行居住事實之舉證。舉證日期訂於106年4月11日(二)-4月13日(四)三天,(上午09:00~11:30,下午13:30~16:00)。請親洽本校教務處(3)辦理資格審查,逾期視同放棄

    舉證通知單(註3),已寄發至國小,請家長留意孩子是否有將學校轉發之通知單帶回。舉證當天,依「居住事實類別」,備妥下列資料:

     

    以上程序,皆是為顧及學校教學活動及教學品質,維護東山學子最佳的受教權益,造成不便之處,懇請海涵。

註1:參照附件。

註2:本校學區國小為軍功國小、建功國小、大坑國小、逢甲國小。

註3國小有造冊到本校方能收到舉證通知單,已於3月28日寄發第一批(3/27前送達本校的入學名冊),另將於3月31日寄發第二批,舉證通知單格式如附件所示。

消息公佈欄

時間類別單位標題點閱
跳至網頁頂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