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新)台中教網中心公務帳號所提供google服務(st帳號)使用規範,請師生參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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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佈單位 : 教務處 |
發佈人員 : 資訊組長 |
發佈時間 : 2022-10-27 08:05: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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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
、依據資網中心111年5月17日每月例行工作會議決議事項辦理。
二
、查本市學校及幼兒園之教師與職員可於本局教育服務網(https://service.tc.edu.tw/)註冊取得公務帳號,併取得google服務(電子郵件為:公務帳號@tc.edu.tw),惟僅供公務輔助使用(例如線上會議、雲端儲存、電子郵件等),應避免使用於非關公務之應用程式或網頁(例如線上金融服務或遊戲網站等)之聯絡或綁定帳號資訊。
三、為因應Google官方服務政策調整暨本中心帳號管理效能,公務帳號之管理依據、使用範圍、使用期限、空間容量及停權申復,準用本中心學習帳號使用規範(如附件1),並自111年6月15日 起正式實施;倘逾期後帳號儲存空間仍超過限制,系統會禁止使用者建立google 文件、試算表和簡報,其他服務品質也會降低,詳細說明如附件2。
四、另因帳號身分異動(消失),或違反使用規範、google及資網中心管理政策,致帳號須停權(無法登入)、收回或刪除,所造成的一切損失應自負全責。辦法中明訂,畢業後3 個月移轉資料期限,逾期則予以停權、帳號收回或刪除,敬請注意。
五、綜上,本案涉公務帳號之資料維護權責,為避免帳號之google服務受限,或其雲端儲存資料損失,祈請切實配合辦理,以維個人權益。